东莞收账公司​离婚案件产权挂号在第三人名下情形

东莞收账公司离婚案件产权挂号在第三人名下情形

 婚后以夫妻一起产业购买房子,产权挂号在第三人名下或者包含第三人的,房子在离婚时怎样处理?

 答:婚后一起购买房子,产权挂号在第三人名下在实践中一般是挂号在未成年子女、夫妻一方父母乃至第三人名下,这并不意味着房子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子时的真实意思,比方是否是有赠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除非有相反的依据,一般仍然将该房子视为夫妻一起共有产业。

 婚后一起购买房子,产权挂号中包含第三人(未成年子女),除非有相反的依据,一般认定该房子为这三人共有。在产权挂号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一起共有。产权挂号包含第三人(非未成年子女),对于房子一般需求另案申述切割。

 实践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先明晰产权后再继续审理离婚案件。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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