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收债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帮助抽逃出资的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款承担连带弥补补偿责任

东莞收债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帮助抽逃出资的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在股东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款承担连带弥补补偿责任

 举例说明:法院判决A公司归还债权人甲本息100万元,某股东在抽逃出资的本金5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甲承担弥补补偿责任;公司董事乙因帮助某股东抽逃出资,应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与某股东承担连带弥补补偿责任。在实施阶段,法院仅实施到A公司工业80万元,剩余20万元未能实施到位。就该20万元债款的实施,某股东和董事乙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有权强制实施某股东和董事乙的个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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