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收债公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赌博等活动所负债款是否必然是个人债款?

东莞收债公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赌博等活动所负债款是否必然是个人债款?

 答: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补充规定,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产生的债款,另一方不承当责任,可是提出抗辩的爱人一方,应当承当系赌博、吸毒的举证责任。实践中,赌博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出警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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