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收账公司没有转账记载能否申述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申述到法院后,只要借单的话其实可以证明存在告贷联系。但是,假如告贷人抗辩现已还清欠款,并且供给了足以反驳的依据,法院为做出正确判决,出借人只要借单的话就要其他依据佐证。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借贷联系建立,出借人应当供给欠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联系存在的依据。
假如除欠据外,出借人无法举出其他依据的,则法院不会确定告贷交付的现实。
因而,在没有转账记载的情况下,应该保存好其他可以证明告贷履行现实的依据,例如寻觅无利益联系的见证人、告贷双方之间的对话录音等方法作为日后争议的必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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