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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收账公司债务人没钱,申述没用?合法权益怎能轻易抛弃?东莞收账公司债务人没钱,申述没用?合法权益怎能轻易抛弃? 日常日子中,咱们总会遇到客户问:“对方没钱,申述有用吗”“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少?”“官司打赢了,钱拿不到,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从法令层面讲,官司胜诉跟能否拿到钱是两个概念,涉及两个程序,一是「诉讼程序」,另一个是「实行程序」。有些人可能会发生“万一拿不到钱,付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不就白花了吗,然后抛弃诉讼”。其实这种主意是错误的。 东莞收账公司 为什么要申述?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令另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民法典》第195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有关程序完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实行恳求; (二)义务人赞同实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定; (四)东莞收账公司与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定具有平等效能的其他景象。” 从上述规则可知,法令规则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即法令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的恳求权为3年。假如超越3年,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导致债务人败诉的危险。 2)可以查询债务人的产业状况,在现实日子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会“哭穷”,搬运或是隐瞒产业,给债务人造成的确无法偿还债务的假象。而债务人对此并不了解,唯有托付律师或是通过法院去查询债务人的产业状况,以便真实了解债务人是否可以偿还债务。 3)固定债务,保存依据资料债务人因为时刻距离太长,依据资料灭失或是毁损,导致收集依据资料困难。尽早申述,一方面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不受法令维护。另一方面可以固定债务,法院确定两边的债务债务关系后,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实行。 (4)迫使债务人还款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约束被实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则》,约束被请求人高消费以及公安布控,债务人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债务人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铺位,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宅也可能被法院查封等办法,从日子的方方面面予以约束,迫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只有当债务人还清债务后,才能从约束高消费和失期被实行人名单中予以排除。 在此提示大家:在得知权益收到损害后应尽早通过法令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若仍觉得申述没有效果,然后抛弃申述,当超越诉讼时效后,若再想追回产业,那时机但是微乎其微了。 本文由东莞收账公司整理 |